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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当事人:天和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栋8层
一、基本情况
天和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未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天和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拉萨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