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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藏至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工业中心一期6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龙恒
被投诉人1:那曲市色尼区教育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扎空路
法定代表人:赵彦龙
被投诉人2: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太平路2777号
法定代表人:贾庆武
相关供应商:西藏嘎尔德生态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罗玛镇4村
法定代表人:嘎桑加才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色尼区各学校学生“三包”物资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乳制品类、奶渣等)
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5-29709 包号:四标
采购人名称:那曲市色尼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不具备乳制品生产资质,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明确,存在选择性与歧义。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和歧义,评审过程可能影响公正。
四、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那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曲市色尼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