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26396
二、项目名称:关于拉孜县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院区改造电梯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藏诚阳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响冲小区 d1-9 号
被投诉人:西藏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扎德东路天力二期6楼12号(自主申报)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关于拉孜县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院区改造电梯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6396开标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公开唱标,导致我公司商业——泄露,严重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在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了线上开标会议。公布投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确实仅有两家投标人(包括投诉人)文件解密成功。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依法对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我局就投诉书内容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取开标当天现场视频,同时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后台咨询系统平台操作相关的技术问题,当开标时间截止,各方可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公布投标人情况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各投标人对未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自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付期、交付地点等相关信息,经核查被投诉人并未违规操作。
五、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拉孜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拉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拉孜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